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2,425元 |
職稱 | 約僱佐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30~2023-06-06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以上資格皆須檢附證明文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四)無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收、支、轉帳傳票及付款憑單編製。 (二)各項經費收入、支出內部審核並控管。 (三)會計月報、半年報、決算之編報及相關公文處理、公文及資料之檔案管理、調查表之填報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至附件下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及自傳、身分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收件截止日為112年6月6日(請掛號寄送並以郵戳為憑,寄至10461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會計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佐理員約僱職代」)。 (二)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甄選;逾期報名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得予從缺。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而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相關機關辦理。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25957656分機720鄭先生。 (四)僱用報酬:每月以250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29.7元計算約新台幣32,425元整,需再扣除勞、健保及自提勞退)。 (五)本職缺預計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7月1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佐理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