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徵求 檔案管理員~2025-06-06

徵才機關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檔案管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14~2025-06-06
資格條件 一、學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二、經歷:曾任一般機構相當職位或具相關證照者。
三、具有應考資格之報考人員,配合下列階段繳交資
料,缺件或未依規定檢附及填寫不完整均不予受
理(驗畢收繳,不予發還;資料不齊全者,不予補
繳):
報名階段頇繳交資料(需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履歷表(報名表)。
2.自傳(300-500 字,字數不包括標點符號)。
3.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
4.工作經歷證明。
5.相關證照。
6.退役軍職或免役人員應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
明;具現役身分報名者,應上傳單位同意公函,
甄試錄取者,應於進用生效日前,完成退伍手
續。
7.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自傳逕事求人機關徵才
系統填寫,學、經歷證明、證照、退伍或免役
(役畢)人員頇檢附證明文件,或具現役軍人身
分報考者需檢附之單位同意函,請將檢附資料
合併成 1 份「.PDF」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0MB,逕自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四、專長測驗考試範圍
1.國軍編制內及臨時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 
2.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暨施行細則 
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暨施行細則 
5.軍人待遇條例
6.國軍官兵志願留入營服役甄選作業規定
7.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8.陸海空軍服制條例
9.陸海空軍懲罰法暨施行細則 
10.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 
11.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退伍除役及退除給與審定作業規定 
12.國軍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志願士兵考績作業規定 
13.軍人保險條例暨施行細則 
14.國軍勳賞獎懲作業實施要點 
15.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暨施行細則 
16.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暨施行細則 
17.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暨施行細則 
18.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19.軍事教育條例
20.軍事學校自費學生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
21.國防大學自費學士學生轉軍費學生作業要點 
22.國軍軍職人員公餘進修實施規定 
23.國軍軍官士官全時進修實施規定 
24.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 
25.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26.性別工作平等法
27.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工作項目 負責公文檔案之點收、分類、編案、編目、典藏、保護、應用、清理、移轉、銷毀及蒐集、登記、清理、製卡、標籤排列、保管、統計等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E-Mail J1@mail.mil.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承辦人連絡方式,林書正士官長,自動電話:02-85099615。請於週一~週五0800~1700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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