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徵求 約僱科員~2023-07-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36,316元)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1~2023-07-2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與開放文件格式(ODF)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情形。
四、具公務機關主計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歲出預算(人事費、中央補助及資本支出)及菸酒罰鍰績效獎金執行控制與憑證之審核。
二、本局及所屬機關歲出預算保留案件及相關保留數執行、資本支出預算執行之考核。
三、前揭各項業務承辦、會辦及調查表填報。
四、調整待遇準備之簽擬轉報。
五、統計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
聯絡E-Mail xyz@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2年7月28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大專(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轉119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同屬原公開甄選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可從缺。
2.本職缺係侍親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留職停薪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僱用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13年8月13日止。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需自備悠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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