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36,3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5-05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曾擔任政府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者。 (四) 具公文撰寫及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未登記工廠申請案件審核及輔導工作。 (二) 辦理未登記工廠收入核算及帳務相關工作。 (三) 辦理未登記工廠檔案管理工作。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人:陳科員。 (二)連絡電話:07-3373177 *報名方式: (一) 本次甄選採紙本報名,請填寫「甄選報名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各1份(請用電腦登打,並將登打完成之甄選報名表word檔寄至承辦人信箱ting617@kcg.gov.tw,另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免寄電子檔),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 (二) 紙本檢附文件中,請務必檢附下列表件: 1. 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證明。 5. 汽車或機車駕照。 (以上證件請送影本、依序排列裝訂,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三) 信封請註明「應徵工輔科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人事室辦理。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掛號郵寄資訊如下: 1. 收件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陳科員(07-3373177)。 2. 地 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甄選方式:經審核資歷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經通知面試,未克出席者視同放棄。 *備註: (一) 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三) 甄選結束後報名資料如需寄回,請檢附填妥收件人之回郵信封,俾憑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