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頭城鎮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7-19

徵才機關 宜蘭縣頭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約新台幣36,316元/每月)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3-07-13~2023-07-19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 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4) 具有公文撰寫基本能力,且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S Office、LibreOffice)。
(5)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1) 水利工程業務、防汛業務、其他公共工程。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僱用期限:本職務為代理育嬰留職停薪人員職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至該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為止(自僱用之日起至113年1月30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公所(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1號)
聯絡E-Mail yuju@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符合資格有意應徵者,檢附下列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徵者照片視個人意願(鼓勵)黏貼,自傳詳述[含機關公司經歷、職稱、工作內容及服務起迄日至多3筆]、末頁簽名)、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同一頁)、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A620070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與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112年7月 19 日下班前送達宜蘭縣頭城鎮公所人事室【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1號】。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本所先進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逾時不候);案經本所甄選會後依程序報請鎮長就前三名中圈定之,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
(3) 聯絡電話:03-9772371分機291,聯絡人:黃玉儒小姐
(4) 職缺類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5) 職缺相關附件: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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