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1~2023-07-24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土木、環境、電力、機械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配合辦理大壩安全檢查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
聯絡E-Mail | bv392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影本。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應備表件資料;或請寄送前開應備表件pdf檔至email: bv3925@gov.taipei (劉小姐收)(請註明應徵安全檢查科約聘人員及公告截止日期) ;若採通訊報名方式者,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安全檢查科約聘人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12年OO月OO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劉小姐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六)本案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估日期112年11月中、下旬)。 (七)工作待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所訂之規定支薪(312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40,466元)。 (八)聯絡電話02-26664951,聯絡人: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