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徵求 技工~2023-08-31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技工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6~2023-08-31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規定之中央機關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至本總隊服務者。
(二) 身體健康(含公立醫院體檢表,錄取後繳交),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環境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基隆市七堵區南光街23號)
聯絡E-Mail q15935723@3spc.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手續及檢附資料:(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工友履歷表1份
(二)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1份、並留聯絡電話及地址

二、有意願移撥者,本案一律以通信報名,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以掛號郵寄本總隊 (23160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11號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秘書室),
相關證件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以郵戳為憑。

三、資格條件及檢附相關資料證件經審查合格者,本總隊擇日通知參加面談甄選,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當日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總隊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2)26668601分機2063,聯絡人:秘書室 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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