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8-15 |
資格條件 | 1. 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兒童福利、社會學、法律、公共行政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大學以上畢業者,具擬任工作相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2. 須熟諳 word 、 powerpoint 、 excel 等應用軟體。 3. 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
工作項目 | 1. 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分級教育訓練綜合規劃相關事宜。 2. 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服務之委託安置相關事宜。 3. 協助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業務相關事項。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 112 年 8月15 日前檢附簡歷表 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 http://www.sfaa.gov.tw/) 、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 488 號 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聘用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 2 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 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8 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惟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救濟 。 6.月支報酬: 280 薪點 新臺幣 36,316 元 。 7.洽詢電話: :(04)2250 2880 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