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9-17~2025-09-24 |
資格條件 | 1.電機工程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第 2、4 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科務與實習教學之業務擬辦。 2.各項材料之會購、會驗暨機具設備維護保養之記錄等事項。 3.實習材料之分發、使用登記、工廠門戶安全及其他處理事項。 4.實習設備器材定期保養修護,借用收回與財產定期監點送修報廢。 5.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及各項教學訓練資料之整理保管事項。 6.財產帳冊登記財產保管及各項安全措施維護與檢查及師生作品之登記保管。 7.管理工場及工廠日誌填寫陳閱,暨各項物品存放管理與環境清潔。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實習處電子科(880澎湖縣馬公市民族路63號 |
聯絡E-Mail | chenjiahong030@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校報名表、相關證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內之「簡要自述」(需簽名)掃描為一個 PDF 檔(限 10M 以內)上傳(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2.報名繳交表件: (1)報名表(請於簽章欄位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最近 1 次銓敘部審定函(完整的頁數)或得相互調任職系之銓審函 (7)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8)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原住民身份證明、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依順序掃瞄。未完整上傳前述文件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不另行通知補件。 3.甄選方式:面試100﹪。(報名人員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訂於114年10月15日上午10時辦理) 4.聯絡方式:澎湖海事人事室 069261101-111或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