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06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 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所在單位為本局運輸設施科(114-013) (一) 本市候車亭新建工程。 (二) 本市候車設施維護及人民陳情。 (三) 其他主管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聯絡E-Mail | packaro1080@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6日前,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如具全民英檢等英語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聯絡人及電話:04-22289111轉60802楊小姐。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及最近3年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足資證明具任用資格資料。 其他: (一)本次甄選職缺需辦理面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另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之「徵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