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5-05-05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9~2025-05-0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普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人員。
四、工作積極認真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一、採購相關業務。
二、節能減碳及清淨家園相關業務。
三、長官出(返)國特別禮遇通關及接送機事宜。
四、一般性庶務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聯絡E-Mail fu@fs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公務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英檢證明影本(無則免附)、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1次銓審函(以上均掃描為PDF檔案)等資料。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三、本次職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如經錄取到職後,應依本會訂定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暨所屬機關人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規定,配合職務性質及業務需要辦理跨會局職務遷調。
五、聯絡電話:(02)8968-0786許先生;業務內容詢問:(02)8968-0190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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