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用人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5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各機關首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業務助理。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空污基金固定污染源相關業務文書、電腦作業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3.需輪班(三班)。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17時止,親自或委託他人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區法治路1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https://tydep.tycg.gov.tw/)機關徵才自行下載,或至本局人事室領取,諮 詢電話:杜小姐03-3386021#7107。 六、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 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證明)影本一份。 (六) 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七、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適合者錄取參加面試。 八、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九、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十、僱用期間: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5月1日。 2、代理業務助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若 原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應即無條件解職。 十一、待遇:每月薪資約31,450元,並享有勞、健保。 十二、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三、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四、正式上班後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五、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同工作性質之職務。 十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