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4-18

徵才機關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3-31~2025-04-18
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中學校(含以上)畢業,具有汽或機車駕駛執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Outlook等軟體)及基礎文書處理。

(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總務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03月31日起至114年04月18日下午5時00分止。
二、報名應繳文件:填交表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除正本外,其餘繳交後不退還)
(一)雲林縣口湖鄉公所114年度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黏貼國 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另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
(二)切結書及雲林縣口湖鄉公所臨時人員迴避進用切結書各1份。
(三)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得證明相關經驗文件。(無則免付)
三、應徵文件須於114年04月18日下午5時00分前,以專人送達雲林縣口湖鄉公所收發(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課約用人員」。
四、書面審查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檢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亦不再退回。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5)7893439蔡小姐。
五、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所所需,本所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六、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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