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 徵求 組員~2025-04-16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4-10~2025-04-16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訓練(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hyhsiao@vghk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電子檔及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意者請於114年4月16日截止日前將「職缺報名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蕭小姐(07-3422121#71106 ;hyhsiao@vghks.gov.tw) 彙辦。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40%,筆試60%。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114年5月16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另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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