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6-28~2023-07-05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1.辦理檔案及庫房管理、機關印信相關業務50%。2.辦理心理健康、高齡友善城市、兒少權益、環境教育課程等公文簽辦及相關資料彙整40%。3.其他新聞行政臨時交辦事項10%。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待遇:月薪五等280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29.7元,新台幣36,316元/每月)。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 
| 聯絡E-Mail | 10011786@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新聞處人事室收,並請於112年7月5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 (二) 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經歷證明文件需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等具有機關/公司證明之文件)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新聞行政科約僱職代」),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 (四) 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五)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206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