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23-07-06

徵才機關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3-06-29~2023-07-06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聯絡E-Mail kline200@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上傳公務人員履歷表(填表人請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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