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06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有戶政櫃檯工作經驗,熟悉公文整合系統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
工作項目 | 戶政櫃檯綜合受理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7樓)。 |
聯絡E-Mail | cn-1116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於112年7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報名,請先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內容無誤(含自傳、照片及聯絡方式),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另檢附相關證件:1.最高學歷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依實際資料檢附)、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上傳資料提供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 三、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項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預估於112年8月出缺,如原任人員因故未離退,本所有取消本職缺之權利。 六、本案聯絡人:人事機構曾小姐;電話:02-23948838分機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