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安全衛生室主任 |
職系 | 職業安全衛生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14 |
資格條件 | 應徵資格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其他 1.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者。 2. 現職薦任第8職等職務,且敘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曾經銓敘審定工業工程職系、職業安全衛生職系、化學工程職系或原子能職系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3.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1. 綜理、督導安全衛生室業務之擬定、規劃及執行。 2.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規,進行政策規劃、執行、查核與督導。 3. 推動業務發展目標及重點工作項目、訂定績效指標,協助業務管理及人員培訓。 4. 審定安全衛生室工作計畫、訓練、改善計畫及成果報告等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斗六院區: 640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 632 雲林縣虎尾鎮學府路95號 |
聯絡E-Mail | Y01858@ms1.yl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詳情請至本院網站(https://www.ylh.gov.tw/)人才招募項下查詢。 應附證件 1. 甄選報名表及同意書(請至本院網站下載:認識台大--醫院組織--人事室--甄選報名表及同意書)。 2. 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公務人員履歷表。 4. 在職證明書。 5.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 教育部認可學校之畢業證書影本(同等學力者,須附教育部核發之同等學力及格證書),如持國外學歷者,應先經查驗(證)。 7. 現職派令影本。 8.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9.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任職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 10.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11. 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以上者尤佳。 12. 若具其他相關專業證照或證書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12.若為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人員請附證明文件。 13.若曾變更姓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以茲證明。 報名方式及日期:採郵寄或親自送達,並請於112年 7 月 14 日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本院收發室收(信封註明應徵職稱 _安全衛生室主任 ;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初試日期:報名經公布符合資格者,請於 112年7月24日上午9時整,攜帶身分證於人事室集合,由專人帶往參加初試。 測驗科目:面試(100%) 附 註 一、請應徵者務必下載使用本院最新版之甄選報名表,並親自於報名表上簽名或蓋章(若以電腦繕打者,視為資格不符),且應附證件需繳齊。未依規定完整填具甄選報名表及繳驗證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取消應試資格,本院將擇優面談,所送資料恕不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初試名單及初、複試結果,皆公告於本院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依規定時間準時報到,本院不另行通知。 四、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報名人員與應徵職務之單位各級主管非屬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始得進用。 六、複試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七、本次公開甄選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