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26~2023-06-29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以上(含)學校畢業。 二、具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 三、具敬業精神,工作態度主動積極。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地政業務。 二、工商管理。 三、觀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18號(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
聯絡E-Mail | mf50460@wth.pengh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英檢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影本。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函復。 五、聯絡電話:(06)9991311轉13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