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約聘管理師~2025-11-27

徵才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管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21~2025-11-27
資格條件 一、 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公共衛生、醫學、藥學、生命科學、醫管或護理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四、 具備護理師證書(照)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預防接種政策、計畫之擬訂、考核、執行及合約醫療院所管理相關事項。
二、 辦理醫院、機構、社區防疫及營業場所衛生管理、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及通報系統監控等相關事宜。
三、 推動執行本市公共衛生業務衛生計畫。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 號4 樓)
聯絡E-Mail ak916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徵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甄選日期及方式:1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面試。
二、 甄選地點: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4樓。
三、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甄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五、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六、 每月待遇新臺幣41,173至45,624元(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七、 本職缺係現缺。

應徵方式:
一、 本職缺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需附照片及200字簡要中文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一)至(四)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一) 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三) 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四)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係由雇主,如政府機關、學校或事業單位(含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團體等)開具之服務、在職或離職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加蓋機關印信或公司章),並須載明「工作期間起訖時間、內容」。另「聘僱或勞動契約書」、「年度考核通知書」等無法證明實際工作起訖時間不可代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僅得為輔助證明文件;「勞保資料明細表」僅為勞保加退保紀錄,及「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等,均不可代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二、 其他說明:
(一) 初審結果擇優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屆時初審合格者名單、參加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二) 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5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321-5158轉6515張護理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518人事機構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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