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約用人員(薪資比照聘用6等280薪點,38,948元)~2025-11-2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薪資比照聘用6等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20~2025-11-24
資格條件 1.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

3.具汽車駕照且會駕駛車輛者佳。

4.抗壓性高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各項回饋金業務50%。

2.辦理電器承裝業及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初審20%。

3.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申請初審2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4年11月24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業務助理(薪資比照聘用6等,預估缺)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期間為115年1月。

5.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下載下列相關附件(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422519&ccms_cs=1&sms=7887),並回傳至黃小姐092004@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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