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6~2025-04-02 |
資格條件 | 現職主計人員,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任用資格。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主計業務相關工作。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花蓮縣壽豐鄉公所主計室)(預估缺) |
聯絡E-Mail | bonnie@h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填入簡要自述。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 」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後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3-8237075,E-mail:bonnie@hl.gov.tw,花蓮縣政府主計處兼辦人事龔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