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技佐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8~2025-04-07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無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空調送風機、分離式冷氣及冰冷水幫浦保養和維護管理。 (二) 冷卻水塔藥水添加、水質、退伍軍人菌檢驗相關事項。 (三)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及溫濕度報表製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美術館(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 號) |
聯絡E-Mail | ba972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至附件下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及自傳、身分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收件截止日為114 年4月7日(請掛號寄送並以郵戳為憑,寄至10461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 段181 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秘書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技佐約僱職代」)。 (二) 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甄選;逾期報名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得予從缺。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而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相關機關辦理。 (三) 本職缺正取1 名,得列備取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25957656 分機520 吳先生。 (四) 僱用報酬:每月以250 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5 元計算約新台幣33,750元整,需再扣除勞、健保及勞退)。 (五) 本職缺預計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 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機械工程類科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技佐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或資遣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