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6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 (二)具會計專業知識,熟諳傳票開立業務。 (三)熟諳網頁製作及網站維護;電腦WORD、EXCEL等之操作。 |
工作項目 | (一) 國科會計畫傳票編製及憑證整理、核算及保管 。 (二) 國科會專題計畫線上結報作業。 (三) 編製國科會計畫經費明細收支報告表等。 (四) 核算出納組編製之現金結存日報表及退回之傳票。 (五) 本室網頁之建置及維護。 (六) 查核出納會計事務。 (七)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主計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6月26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主計室會計組職務代理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 1表單下載 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8,56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娩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人員到職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依所代理人員實際復職日為主)。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