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徵求 婦幼健康組聘用人員B(技士職務代理人)~2025-07-10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七等
職稱 婦幼健康組聘用人員B(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01~2025-07-10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碩士畢業,有醫藥衛生、護理、醫學技術及檢驗學、公共衛生、營養、生命科學、醫務管理或衛生教育等相關學系尤佳。
2.熟悉一般文書處理、文獻檢索及基本電腦操作等能力。
3.曾在衛生機關工作具公文撰寫經驗者尤佳。
4.具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無不良嗜好、配合度高並能確實完成交辦之工作事項。
5.具與擬任工作有關之英文能力。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如能力適任時,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辦理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及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2.辦理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及通報相關資訊系統管理。
3.配合跨部會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及早期療育相關業務之執行及推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4年7月10日前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以放棄論)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婦幼健康組聘用人員B(技士職務代理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職務資訊/我要報名,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該職缺之我要報名/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2.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3.甄選方式及日期:
(1)甄選方式:面試(占100%)。
(2)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日期,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4.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月支報酬:聘用七等328-424薪點(新臺幣45,624元起薪)。
6.相關管理規定:請至本署網站首頁/健康促進法規/人事類/聘用人員項下下載參閱。
7.洽詢電話:(02)25220808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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