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區新店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2 |
資格條件 | (一) 本職缺以(預估缺)方式辦理,職缺職系出缺日期以正式派令為準據。 (二)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三)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及無特考任用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 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任用)。 (五)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六) 近3年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品行端正及溝通協調能力,無不良嗜好,能配合業務加班,並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者。 (七)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對總務處業務具有實務經驗與實際執行能力者;另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八) 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及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調任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全校教職員工勞、健保。 (二)辦理各項採購及分發事宜。 (三)辦理校舍興建、修繕工程之業務。 (四)辦理災害預防、搶救及重建(含收容場所)事宜。 (五)規劃及辦理學校公共場所,整體布置並協辦各項活動會場布置及接待事宜。 (六)水電管理及節能事宜(含節能燈具換置案、飲水機採購案)。 (七)規劃及實施學校環境綠化美化事宜(含樹木修剪案、園藝管理)、校園廢棄物之處理。 (八)代管宿舍相關業務。 (九)電話、廣播監視系統裝設、分配使用及管理。 (十)工友管理事宜。 (十一)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事項。 (十二)其他交辦事宜。 |
工作地址 | (一)工作地點:新北市新店區新店國民小學總務處。 (二)工作地址:[23147]新北市新店區新店路2號。 |
聯絡E-Mail | aa9593@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電郵:aa9593@ntpc.gov.tw 二、聯絡方式: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02-29103483分機750;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02-29103483分機740 三、報名方式及檢驗表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於114年6⽉22⽇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報名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5.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男性另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8.其他(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具採購證照等其他專長證照或身心障礙手冊者,(無則免附)。 9.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xdes.ntpc.edu.tw/人事室公告區下載)。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