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25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4,775元 |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戶政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熟悉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配合本所業務需求輪(值)班 者。 |
| 工作項目 |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所本部〉或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160號3樓〈景美辦事處〉。 |
| 聯絡E-Mail | vivian56@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及自傳),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2.經書面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工作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下旬);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4.工作報酬:250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新臺幣34,775元。 5.聯絡電話:02-29395885轉1007廖人事管理員。 6.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2名,若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所網站公布)。本次甄選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