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徵求 股長~2025-11-1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03~2025-11-13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 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 最近3年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四、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證照。
五、 具有採購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六、 未有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督辦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
二、 綜理青年公共參與及多元發展相關計畫。
三、 公文核稿及時效督辦。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聯絡E-Mail ga_102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線上應徵,報名方式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如有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本職缺職系調任資格 及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若有資格認定疑義,可電洽 02-23514078分機1600姜小姐確認)。
2.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如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工作內容詢問請電洽雷小姐,電話02-23514078分機1100;徵才過程問題請洽姜小姐,電話02-23514078分機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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