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5~2023-05-08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 資訊處理能力良好,擅長電腦文書作業及操作word, excel等軟體,有證照者尤佳。 3. 具備公文書寫能力尤佳。 4. 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之情事。 6. 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4名,備取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
工作項目 | 1. 協助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遊蕩犬系統相關資料整理登打,執行本計畫熱區犬隻處置、資料整理與核銷工作等相關事宜,屬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2. 辦公室電話接聽。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工作時間: 通知上班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112年度計畫結束。 上班日數及工作時間比照公家機關。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上網搜尋下載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並檢附自傳(請簡述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有改名者,請附戶籍謄本)、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平放裝入信封內,勿摺疊裝訂貼標籤,於112年5月8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依郵戳日期)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動物管制課遊蕩犬計畫定期臨時人員」,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3)3326742 分機503高小姐。 2. 面試地點為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面試時間將以電話或電郵另行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3. 本職缺為預估缺,按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度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說明書核定本23-0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辦理薪資為每日1,478元(大學學歷),按實際工作日數給薪。 4. 甄選結果:本案錄取人員,報到日期以處所通知為準,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5. 附則: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其責。 (二)若甄選成績未達合格標準者(80分),本處得不予錄取。 (三)本次公開徵才經甄試錄取正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報到事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