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技術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5~2023-06-1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者。 2.具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各度量衡器檢查及市場監督業務之執行。 2.糾紛度量衡器鑑定業務之執行。 3.糾舉與申訴案件之執行。 4.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海路20號8樓及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 87-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人事室第一科簡小姐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2年6月19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33435147簡小姐。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最新消息」/「徵才公告」/「本局第七組約僱技術員徵才報名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 三、待遇: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36,316元。 四、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