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1~2025-12-08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歷畢業。 2.具有基本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3.可配合假日排班、春秋祭工作加班,有服務熱忱。 4.有以下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 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 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 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監護宣告, 尚未撤銷者。 (5)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6)有吸毒、 酗酒、 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
| 工作項目 | 大溪生命紀念園區內環境清潔、小物品修復、民眾服務、巡查公墓、春節須值班等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影本(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於114年12月8日下午5點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民政課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業務助理」字樣) ,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105 王先生。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31,450元+提成獎金;若該經費計畫結束則應相對減列,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