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2~2025-09-2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曾於公共衛生領域之政府部門或具生命科學實驗室之大專校院工作,具實驗生物安全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院所屬研究所(中心)生物實驗室、生物材料庫、試驗場及其他相關場所之生物材料輸出入行政管理作業。 二、辦理本院所屬研究所(中心)生物安全第二等級實驗室及列管生物材料庫之生物風險管理行政作業。 三、辦理本院所屬研究所(中心)生物安全第二級實驗室及列管生物材料庫等場所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事故應變演練規劃及行政管理作業。 四、辦理本院所屬研究所(中心)生物安全第二等級實驗室及列管生物材料庫之年度生物安全、生物保全及緊急應變計畫等文件之審查行政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中央研究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郵寄:檢具以下表件(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含自傳、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請親自簽名或蓋章) 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 5.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學術及儀器事務處(生安辦公室)科員」,於114年9月2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郵寄地址:11529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聯絡人:朱秘書,連絡電話:(02)2789-9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