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7~2025-03-24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及補充兵)。 三、未滿18歲者,於訂立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四、具office文書處理軟體基本使用技能及熟悉一般網頁操作。 五、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石門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本職務為育嬰留職停薪(自113年11月5日至115年11月4日止),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前1日止,無條件解職(預定115年11月4日回職)。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聯絡E-Mail | 10060425@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支薪酬: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第2級(高中職學歷起薪每月28,780元),第3級(大專以上學歷起薪每月29,500元)。 二、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以零分計算。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非以郵戳為憑)114年3月24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委託(請檢具委託書)或逕寄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農經所-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職缺。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甄選結果將於面試結束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六、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