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徵求 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A630060)(預估112年6月5日出缺)~2023-05-22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A630060)(預估112年6月5日出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5-17~2023-05-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考選部規定之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並於112年5月22日17:00下班前(不以郵戳為憑)將下列資料影本寄達或送達桃園市龜山區公所人事室收(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聯絡電話:03-3203711分機231):
1. 履歷表(請以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填寫,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相關證明、300字以上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4. 本職缺月薪為36,316元(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本所報到前1日止應即解僱(約為民國113年4月上旬),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及符合用人單位業務需要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並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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