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化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得備取3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17~2023-05-23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且能配合校務需要工作調整者。 (四)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網路應用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化工科職業訓練教學指導工作。 (二)協助化工科職業訓練器具使用指導工作。 (三)協助實習輔導處有關職業訓練業務。 (四)實習設備管理、維護及材料申購事項。 (五)協助教師教材教具之準備、校內外技藝競賽、技能檢定之訓練準備事宜。 (六)協助化工科行政業務之處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號) |
聯絡E-Mail | willy2323.tw@ptivs.pt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一)請於公告時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機關調閱。 (二)請依序將下列表件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事求人/應徵職缺」:1、報名表【含簡要自傳及切結書,請自本校網站下載】(需簽名);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簽名);3、身分證正反面;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現職派令;7、現職及歷任職務銓敘審定函;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9、最近3年獎懲令;10、其他(無者免繳,如: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檢附戶籍謄本、英檢及格證書、專業證照等)。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報名表及證件資料紙本【依一、(二)】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掛號寄送「900屏東市建國路25號: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收執(以掛號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屏東高工化工科技佐」,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8-7523781轉216或214。 二、甄選方式: (一) 分為:1、資格審查、2、面試(得視需要辧理業務測驗)等二階段;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且不予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將依本校需求擇優進行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 進入面試階段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 三、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提請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人員;正取及備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如經甄選無適當人選,本校得予從缺。 四、本次甄選相關訊息均公告於本校首頁,不個別通知,請隨時上網注意公告。 五、若公告期限截止,而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六、錄取後依規定辦理任用相關作業,如服務機關不同意過調或逾期未到職,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八、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甄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