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11~2025-04-10 |
資格條件 | 1.限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駕駛、公文遞送及其它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98 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總務科 電話:(03 )2160123#4029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六、報名日期:請於114 年 4 月 10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 2 吋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明文件、體格檢查表、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3.駕駛薪點為 120~170 點,薪餉約為新台幣 32,210~38,110 元,加班費另計。 八、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