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25-04-10

徵才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2-11~2025-04-10
資格條件 1.限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駕駛、公文遞送及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98 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總務科 電話:(03 )2160123#4029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六、報名日期:請於114 年 4 月 10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 2 吋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明文件、體格檢查表、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3.駕駛薪點為 120~170 點,薪餉約為新台幣 32,210~38,110 元,加班費另計。
八、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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