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徵求 聘用專員~2025-03-06

徵才機關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專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2-26~2025-03-06
資格條件 (一) 自認個性主動熱忱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者,歡迎踴躍報名。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三) 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四) 英文檢定中高級或日文檢定N2以上,聽、說能力流利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本院公共關係事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公共關係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時應繳交證件:
1報名表(含600字左右簡要自述並附貼近期照片,請至本院網站徵人啟事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明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繳)。
5語文檢定相關佐證資料(無則免繳)。
(二)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三)聯絡方式:自即日起迄民國114年3月6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公共關係處聘用專員」字樣,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公共關係處)蘇專員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735。
(四)本次徵才名額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間1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均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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