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7-09-14~2017-09-2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2.大專以上畢業。3.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4.未受懲戒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觀光活動企劃推廣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二百字之自傳)、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派令及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獎懲資料)及專業證照(訓練)、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以上請均以A4規格影本並依序裝訂。於徵才期間內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助理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電話:05-3628123分機218。 二、甄選方式:1.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2.經本局審查資歷,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3.本案並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侯補名額,侯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5.本職缺為預估缺,屆時如未能出缺,則暫緩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