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9-30~2017-10-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有公務經驗者為佳。 二、職務代理期間為自報到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如留職停薪同仁提前復職,職務代理人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項目 | 一、綜整28區重大建設及列管。 二、社會住宅8年1萬戶辦理情形之追蹤列管。 三、經發局肉品市場規劃遷廠至烏日預定地專案期程管控。 四、市長視察紀要。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6)年10月6日前檢附本會約聘人員應徵簡歷表(需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會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郵寄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6樓。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會將擇優舉行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以影本A4依序裝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報名期間:自106年9月30日至10月6日止。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一、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二、本甄選職缺如未有適當人選,得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