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峨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預估缺)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9-06-18~2019-06-25 |
資格條件 | 1、具有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及格之銓敘審定符合調任一般民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2、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須具備服務熱忱、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地政業務、墓政業務、國民教育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峨眉鄉公所(新竹縣峨眉鄉峨眉村8鄰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連絡電話)。(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現職派令影本。(四)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七)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影本或相關採購人員證照影本(無則免附)。(以上(二)至(七)項證件請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八)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並恕證件均不退還;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二、上開文件請於本(108)年6月25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31541新竹縣峨眉鄉峨眉村8鄰8號新竹縣峨眉鄉公所人事室吳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職系村幹事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