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議會 徵求 隊員~2019-06-27

徵才機關 新竹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駐衛警
官職等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9-06-24~2019-06-27
資格條件 1.曾受警察養成教育或專業訓練,或高中(職)以上畢業。
2.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3.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具基本客語、閩南語對話能力尤佳。
4.具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輪值或加班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負責本會議長公務車駕駛工作。
2.協助本會議長人身安全維護及警戒工作。
3.協助本會受理人民陳情、請願及糾紛之處理。
4.警察局必要時得協調本會,指定駐衛警察在其鄰近地區,協助維護治安、整理交通。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號
聯絡E-Mail b9005@h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務為預估缺,預計於108年7月16日完成僱用。意者請備妥下列證明文件影本:(1)履歷表,須黏貼2吋半身照片1張。(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退伍令或兵役相關證明文件,若無則免。(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汽車駕駛執照。(二)請於108年06月27日(星期四)前裝於信封,郵寄至「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號人事室謝主任收」(以郵戳為憑)或親自至本會遞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組駐衛警察隊隊員」。(四)逾期送達或未檢齊相關證明文件者視同資格不符,初審合格者,擇優依甄選人數之3倍(即3人)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五)聯絡電話:03-5519191#331謝主任。(六)備註:錄取者於到職前需繳交最近1個月內之公立醫院體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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