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徵求 技士~2018-04-30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4-20~2018-04-30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不含現(離)職具警察官身分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不得陞任、公務員懲戒法受懲戒情事及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E-Mail hyh@npt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完整(含自傳)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勿使用簡歷表】
(2)考試及格證明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影本
(7)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請來電索取格式)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資料請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意者請於107年4月30日前(郵戳為憑)寄至11681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人事室韓小姐收,逾期不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職務。
4.聯絡電話:02-29307219轉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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