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督導 |
職系 | 社會工作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8-10-19~2018-10-23 |
資格條件 | 一、 具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經驗。 二、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並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作業系統及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者。 |
工作項目 | 1. 統籌及督導社會局各項社會工作業務及訓練。 2. 參與社會工作相關會議及聯繫協調會議等工作。 3. 統籌社會工作專業制度及計畫。 4.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全區。 |
聯絡E-Mail | ling77124@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 下載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四)派令影本(五)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意者請於107年10月23日前備齊上述資料(簡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email至ling77124@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督導。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