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人事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9-27~2018-10-11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薦任升等)以上考試及格。 3.擔任人事行政工作5年以上,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現職須為人事行政職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 (2)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或第7點第1項第5款有關陞任薦任第9職等科長職務。 4.經參加專員級人事人員進階職能培訓專班評鑑合格或三等以上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督導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
聯絡E-Mail | mpasra@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07年10月11日前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就業資訊網頁之「我要報名」登錄履歷報名資料(網址:http://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並請同時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衛生福利部人事處公開甄選自我檢核表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科長』,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未郵寄或未網站登錄資料者,視同未報名。 2.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3.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4.洽詢電話:(02)85907814施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