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技佐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18-08-03~2018-08-16 |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 2.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本職務任用資格(須檢附可調任之證明)且無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違章建築查報、相關檢舉申訴案件處理及上級交辦事項等業務。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1.報名截止日期107年8月16日,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由當事人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於首頁簽名、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名)、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蓋章),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職務,逕寄8044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人事室收。 3.資格條件經本大隊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未入選者不另通知;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 報名事宜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07-3368333-2387 工作內容聯絡人:陳組長 電話:07-5618712-101 其 他: 1.本次甄選,本大隊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