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執行研究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08-20~2018-08-2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獨立執行文化資產或相關專案工作,能掌握專案進度執行進度者或相關經驗2年以上 (3)具公部門經驗,能處理電腦文書、公文及擁有採購證照者佳 (4)善於與人溝通協調,處理繁瑣事務之耐心及細心 |
工作項目 | 1)辦理「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計畫執行工作 (2)負責歷史建築維護、標案擬定、履約管理、行政聯繫及各項會議召開等行政工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樂生療養院總務室:(02)8200-6600 分機:3131 陳小姐。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三、注意事項: (一)僱用期間:以定期契約方式任用,自錄取之日起至專案結束。 (二)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 (1)履歷表(含照片、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專業證照(4)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寄(送)達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人事室收),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三)合格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每月待遇: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規定,原則上碩士畢業者月酬37,120元起;學士畢業者月酬32,450元起。『後續可依相關經驗年資、具備之專業技能、相關證照等綜合考量敘薪,經機關首長同意後,碩士畢業者最高可由月酬38,930元起敘薪;學士畢業者最高可由月酬34,050元起敘薪。之後依年資級別逐年調薪。』 (五)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院迴龍院區實施無菸政策,工作場所全面禁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