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徵求 專員~2017-06-18

徵才機關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8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6-09~2017-06-18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土木或建築等相關系所畢業。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考試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或公職建築師考試及格。3、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4、須具5年以上土木工程或具建築物興建工程之實務經驗,且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5、符合建築法第34條第2項規定具建照審查或鑑定之資格者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證者尤佳。
工作項目 1、主辦園區「提升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示範工程之規劃及管理事項。2、辦理園區營繕工程之勘查、監工與估驗等業務。3、協辦園區建築管理事項。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屆時並以實際調整後情形為準。)
聯絡E-Mail cyw7412@epz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1)請檢具報名表、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近之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或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及工程實務經驗證明等影本。(2)「報名表」請至本分處網站(http://www.epza.gov.tw/gaoxiong/index.aspx/)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並以電子郵件傳送cyw7412@epza.gov.tw。(3)於106年6月19日前(郵戳為憑)郵寄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專員職務」。2、逾時或履歷表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3、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4、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分處需求時,得予從缺。5、本案承辦人:人事室張雅雯07-823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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