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 徵求 專員~2017-11-23

徵才機關 新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11-17~2017-11-23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法律學系(所)畢業。
二、高等三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曾擔任訴願或法制相關業務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襄助主任處理法制室業務。
二、承辦法令制度之研究、核議、解答業務,議事有關法令規章之撰擬及執行工作。
三、辦理法規審查委員會業務。
四、辦理法制室綜合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16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者請備齊下審查資料,依序如下: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務請張貼照片、白天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等證件影本。
三、現職派免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四、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等資料影本。
五、於106年11月23日下班前,寄達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166號新北市議會人事室李小姐收(請郵寄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審查),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職缺。
六、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產製,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自行負責。合者將通知筆試及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七、聯絡人新北市議會人事室李小姐(電話:02-22521212轉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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