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心理輔導員~2019-01-28

徵才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心理輔導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1-21~2019-01-28
資格條件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所畢業取得證書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協助調查保護室及心理輔導等工作。
工作地址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聯絡E-Mail hsinyi3928@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月28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郵寄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人事室收,請以普通掛號(勿以平信方式)寄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心理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二)聯絡電話:(07)3573511轉532曾科員。
(三)簡章、報名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於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ksy.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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