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18-12-21~2019-01-01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等調任限制者。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5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五)熟悉行政工作及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操作。 (六)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校務需要輪調及工作調整者。 (七)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亦可參加。 |
| 工作項目 | (夜間上班) 1、學生宿舍管理工作與生活輔導。 2、住宿生伙食督導管理。 3、學生宿舍設施及器材管理。 4、生活輔導一般性業務之擬辦。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35857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附繳書面及證件影本: (1)「甄選報名表」(請黏貼相片)及「個人簡歷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相片並撰寫自傳)。 (3)國民身分證正面及反面。 (4)退伍令(男性需另備) 。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最近現職派令。 (8) 符合甄選職系之銓敘審定函。 (9) 最近現職銓敘審定函。 (10)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11)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 以上證件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二)聯絡電話:037-868680轉分機701蔡先生、分機700張主任。 (三)詳細簡章內容,請逕至本校網站https://www.ylsh.mlc.edu.tw/校內公告下載。 |